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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是由辽宁省教育厅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等政府机构,辽宁省承担教师教育任务的高等学校、14个地市教育行政部门,以及若干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特教学校、中职学校,教研和培训机构签署协议成立的、非盈利性的、非法人的教育共同体。
为切实推进我省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该联盟致力于构建协同、共生、共赢的区域性教师教育发展机制,探索教师教育人才协同培养机制,合作开展教师教育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课程开发、技能培训等工作,推进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,为辽宁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创新提供咨询和服务,致力于提升辽宁省教师教育水平和教育发展能力。
该联盟由辽宁师范大学作为联盟理事长单位。联盟理事会为联盟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,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。联盟设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,联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。